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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文明风采”竞赛暨第十一届全国“文明风采”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2 //echo ;?> 来源:团委点击:
各科、部、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和德育实践活动内容,提高广大邮校学子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复赛和全国竞赛,经研究,决定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举办2014年“文明风采”竞赛暨第十一届全国“文明风采”竞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包括6类15项比赛(具体见附件1)。其中:
(一)征文类比赛3项,即:“梦想照我前行”、“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创业之星”等三个主题的征文比赛。(二)职业生涯规划类比赛1项,即:“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三)摄影类比赛3项,即:“志愿服务剪影”、“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最美中国”等三个主题的摄影比赛。
(四)微电影类比赛3项,即:“志愿服务剪影”、“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最美中国”等三个主题的微电影比赛。
(五)动漫设计类比赛2项,即:“生态文明”、“生命·安全”等两个主题的动漫设计比赛。
(六)展演类比赛3项,即:“中国梦·我的梦”演讲比赛;“诚行天下”演讲比赛;“中华才艺”表演比赛。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刘孔恩
副主任:刘苏军、谢福仁
成 员:冯 力、朱爱琴、陈庆厦、陈 霓、李霓虹、李昌春、
蔡爱芳、林 敏、张仁美、吴 禹、陈胜武、黄 琳、
苏 闽、林志团、李晨斐、黄天然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张仁美同志兼任。职责:1、协调校内竞赛过程;2、收集竞赛结果并进行表彰;3、做好与省级复赛组委会的联系沟通;4、做好向省级复赛组委会报送作品的各项工作。
(三)组委会下设项目组,成员由组长确定。各项目组的职责是负责各比赛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作品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为:
1、征文类比赛项目组。组长:吴禹。
2、职业生涯规划类比赛项目组。组长:苏闽。
3、摄影类比赛项目组。组长:李晨裴。
4、微电影类和动漫设计类比赛项目组。组长:陈霓。
5、展演类比赛项目组。项目总组长:陈胜武。
第一小组组长:林敏。
第二小组组长:黄琳。
第三小组组长:陈胜武(兼)。
第四小组组长:林志团、黄天然。
三、时间安排
(一)4月8日至5月30日(周五)各项目组组织校内竞赛。
(二)6月6日前,班主任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2014年学生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情况表》(附件2)。
(三)6月6日下班前各项目组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竞赛工作小结、竞赛结果、《2014年各班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统计表》(附件3)和推荐我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的原稿。
(四)6月9日~6月20日,各项目组安排老师对拟参加省级复赛的作品进行专门辅导。
(五)6月25日下班前,各项目组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我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的定稿。
(六)7月4日前,组委会办公室完成向省级复赛组委会报送我校参赛作品的工作。
(七)拟于12月底举办我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表彰大会。
四、表彰奖励
(一)学生个人奖励方式:
1、每个竞赛项目均设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20%、优秀奖若干;个人项目发获奖证书,集体项目发奖状;各项目组可结合学生参赛情况,调整奖项设置。
2、根据《学生操行量化考核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加分。
3、荣获省级和全国奖项的作品,按照《学生奖学金评定规则》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并相应发给“为校争光奖学金”。
4、 荣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2013级学生和2012级五年专学生,将直接授予“优秀学生标兵”称号;2012级学生将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优先考虑。
(二)班级奖励方式:人均得分前10名的班级,授予“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先进班级,在6月份星级文明班级和班主任考核中分别加3分,并给予班级600元、班主任300元的奖励。评选方法如下:
1、征文类、摄影类每报送1件有效作品得1分,其中获三等奖得1.5分,获一、二等奖得2分。
2、职业生涯规划类、动漫设计类比赛每报送1件有效作品得2分;其中获三等奖得2.5分,获一、二等奖得3分。
3、微电影类比赛每报送1件有效作品得10分;其中获三等奖得12分,获一、二等奖得15分。
4、展演类中的演讲比赛,每项每班参加人数最多不超过3名,每参加1名得1分;其中获三等奖得1.5分,获一、二等奖得2分。
5、展演类中的“中华才艺”表演比赛,每班原则上最多报送2个,每报送1个得3分;其中获三等奖得4分,获一、二等奖得5分。此外,入选学校组织的参赛队伍者,每人得1分。
6、上述作品必须经项目组认定为有效作品后方可加分;作品为2个及以上班级联合创作,则各班得分按1.5倍相应分值的平均值计算。
(三)指导教师表彰方式:对指导的作品荣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指导老师,将按单项获奖最高级别获得全国组委会授予的“杰出指导教师奖”或全国组委会、省教育厅、学校授予的“优秀指导老师”称号,颁发署个人姓名的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微电影类、动漫设计类、“中华才艺”表演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5名,其他赛项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四)项目组表彰方式:对推荐的作品获全国三等奖,或我校获得的最高等级奖项的项目组,授予“优秀组织奖”并给予2000元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全校教职工要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理念,牢记教书育人光荣职责,把竞赛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教学和德育水平、塑造我校良好形象的平台,与职业技能大赛同等对待,积极支持,主动融入,为竞赛活动顺利进行并达到活动育人、过程育人效果献计献策。
(二)组委会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组长要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协调;语文、德育、计算机等课程的任课教师和项目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福建立德在线”和“福建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站中专家对前几届竞赛内容的点评和指导视频,把组织学生参赛融入日常教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施“一对一”精细化指导,认真评选推荐作品,力争在省级复赛、全国决赛中取得好成绩。
(三)各班主任要把组织学生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与开展德育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班风、创建文明班级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参赛意义,结合本班实际,挖掘学生潜力,积极鼓励参与,使学生通过竞赛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和报表。
(四)全体邮校学子要十分珍惜这次参赛机会,敢于竞争,踊跃参与,认真对待,精心准备,把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正确处理个人、集体、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保持个性、彰显本色、展示良好风貌和形象,努力为自己的美好明天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附件:1、2014年“文明风采”竞赛项目的内容及具体要求
2、2014年学生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情况表
3、2014年各班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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