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校信息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文明风采”竞赛展示类“职业素养”展示和“中华才艺”两个比赛项目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2-05-11 //echo ;?> 来源:福建省邮电学校展示类比赛项目组点击: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举办我校“文明风采”竞赛暨第九届全国“文明风采”竞赛选拔赛的通知》(闽邮校〔2012〕25号)文件精神,保证比赛有序进行,现对其中“展示类项目”的“职业素养”展示和“中华才艺”两个比赛项目具体组织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展示类比赛项目的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比赛项目的作品时间均不得超过6分钟。
2、参加“职业素养”展示和“中华才艺”表演项目比赛的同学可根据项目要求确定进行展示的具体项目。
3、班主任负责做好动员组织和选拔报名工作。
(二)比赛项目的其他要求
1、“职业素养”展示比赛。参赛作者不超过3人,也属于个人项目。
(1)目的:引导学生自觉提升职业素养,在学会做事中学会做人,有意识地完成“学校人”向“职业人”的转换,有针对性地强化职业素养训练,养成符合职业需要的作风和行为习惯。
(2)内容和要求:本项参赛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个人项目,由1~3人展示;另一种是集体项目,由4人及其以上展示。内容可涵盖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职业形象、职业安全、职业能力、职业体能、职业审美等诸多方面,可以展示职业人共有的作风和行为习惯,也可以是针对行业或特定岗位的作风和行为习惯,还可以通过情景剧、小品等多种形式展示做人与做事的关系。展示应生动活泼,富有青春活力、时代精神,表达出对职业的热爱,能让人感受职业素养的美,并能在美的欣赏中理解职业素养对个人、他人、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2、“中华才艺”表演比赛。参赛作者不超过3人,也属于个人项目。
(1)目的:引导学生学会欣赏名曲、名画、名诗词,提高人文素养,以文化艺术形式为载体,多角度展示中职学生的爱好、特长和精神风貌,发挥职业教育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独特优势。
(2)内容和要求:本项参赛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个人项目,由1~3人表演;另一种是集体项目,由4人以上表演。可以是传统名篇诵读、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书法、绘画(后两类要有作者书画过程),也可以是杂技、魔术、武术、曲艺等形式。主题积极向上,弘扬民族精神,体现中职学生特点。
二、参加对象:全校学生
三、报名时间:展示类项目比赛由各班班主任组织报名,并填写展示类比赛项目报名表,于5月16日前将报名表的电子档发送至fengl@fjydxx.com。
四、校内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8日。
五、评奖办法
1、各项目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奖项占参赛作品的比例为: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优秀奖若干。
2、优秀作品将选拔推荐参加省级复赛和全国竞赛。
福建省邮电学校展示类比赛项目组
2012年5月10日
请点击下载项目报名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