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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文明风采”竞赛“心绣未来”演讲比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0 //echo 林敏;?> 来源:图书馆点击:
各班级:
为充分展示中职学生的文明风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中职学生的表达能力,培养同学们对真善美的热爱,表现同学们对美好未来的追求。同时通过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复赛和全国竞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全国“文明风采”竞赛“心绣未来”演讲比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的要求
1、比赛分预赛、决赛两次进行。演讲内容以我校往届征文类、设计类获奖作品或本届征文类、设计类参赛作品为依据,由作者本人或其他中职在校生演讲,可依据演讲需要,由演讲者对原稿适度修改,可以使用音乐、背景等辅助手段。演讲要求观点正确,声音清晰明亮,使用普通话,语言生动流畅,感情真挚朴实,态势自然得体。(往届征文类获奖作品以附件形式附上,往届设计类获奖作品见校园网“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文明风采’竞赛设计类比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中“部分优秀获奖作品参考”)
2、演讲开始时,报出作品题目、来源(何届、何项比赛)、校名、作者姓名和演讲者姓名。
二、参加对象:全体学生
三、报名人数:每班不超过五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
5月18日前各班派人将本班参赛名单报至图书馆二楼采编室林敏老师处。
五、比赛时间、地点
预赛时间为5月24日下午第二节下课后,地点新图一阶,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奖办法
1、本次演讲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占参赛总人数的比例为: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0%,优秀奖若干。
2、优秀选手将推荐参加省级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此外,根据《学生操行量化考核管理规定》的规定给予加分。对于荣获省级和全国奖项的作品,按照《学生奖学金评定规则》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并相应发给“为校争光奖学金”。
3、获奖选手将另外加分计入语文科期末总评成绩。
福建省邮电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演讲类比赛项目组
201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