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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图片摄影参展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24 //echo ;?> 来源:工会点击:
工会小组、退管会:
接到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闽终教委办【2009】5号《关于开展福建省终身教育摄影展活动的通知》和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闽通信办【2009】4号《关于举办“福建省电信业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图片摄影展”的通知》精神,并根据学校领导提出组织参展要求,现将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图片摄影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福建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和省通信管理局的通知精神和学校领导的要求,学校组织摄影爱好的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同志踊跃投稿参展。
二、参展者提供图片摄影作品要符合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闽终教委办〔2009〕5号和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闽通信办【2009】4号文关于图片摄影展的主题、作品内容、题材、参展范围、展品格式、投稿细则等条款要求(具体见文件中的要求)。
三、报名参展者请在
附件:
1、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闽终教委办〔2009〕5号关于开展“福建省终身教育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2、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闽通信办【2009】4号关于举办“福建省电信业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图片摄影展”的通知
(两个通知已放在校园网)
福建省邮电学校 工会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闽终教委办〔2009〕5号
关于开展福建省终身教育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高等院校: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暨福建省第五个终身教育活动日,进一步宣传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多角度地记录我省开展终身教育的情况,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终身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发展终身教育,服务海西大业” 为主题的摄影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二)协办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摄影专业委员会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教育摄影专业委员会
福建省图书馆
(三)承办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四)组委会
主 任: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刘 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薛卫民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吴向阳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练晓荣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陈明庆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
陈晓风 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陈明庆
副主任:杨小川、刘福华
二、参展作品题材
(一)反映各地终身教育的活动、成果以及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等;
(二)反映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等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和创建学习型家庭的活动;
(三)反映社区开展适合居民需要的教育活动以及活跃社区文化,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等内容;
(四)反映公民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以及专家、学者等志愿人员为终身教育服务的内容;
(五)反映教育部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年教育工作以及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内容;
(六)反映我省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典型的教育活动、教育战线的先进人物以及其他与教育相关的题材等。
(七)反映各地教育设施、校园建设以及与终身教育有关的风光、景观等。
三、入选作品
评选入选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鼓励奖。同一作者获奖作品限两幅,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四、作品截稿日期:2009年8月15日
五、展览时间和地点
(一)2009年9月28日,在福建省“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展出;
(二)
六、参展作品要求
(一)作者必须拥有参展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纸质照片规格:一律制作成
(三)参展作品须填写参展表,并按要求注明作者姓名(实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简要说明(见附件)。
(四)每一位作者参展作品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以4-6幅为宜(用胶带按顺序相连)。
(五)所有征集、入选作品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的使用权,不再支付稿酬。
(六)投稿方式:一律采用邮寄方式,数码照片可邮寄光盘,或直接发至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号省自考办,邮编:350001,请注明“影展作品”。
联系人:黄晓峰、江智勇
联系电话:0591-87665960,13799389573(黄晓峰),0591-87665911,13599966427(江智勇),传真:0591-87520340,电子邮箱:fjzsjyyz@163.com。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福建省终身教育摄影展参展作品申请表
作者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单 位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作品标题 | ||||||||
作品拍摄时间 | 拍摄方式 | 胶卷□ 数码□ | ||||||
作品简要描述 签名: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 ||||||||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文件
闽通信办[2009]4号
关于举办“福建省电信业纪念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图片摄影展”的通知
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中国铁通福建分公司,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福建省通信学会、福建省互联网学会,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精神,隆重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充分展现海西电信业的良好形象,激励全省电信业千部员工加快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第二季度电信业总经理联席会议安排,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和中国铁通福建分公司将联合举办“福建省电信业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图片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片摄影展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海西、通信先行”为主题,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通过图片、摄影的形式梳理总结、宣传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福建省电信业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和实践经验,生动再现通信和信息化建设给福建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大力弘扬“勇为天下先、爱拼敢赢”的时代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营造氛围,努力推动全行业为加快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和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办单位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中国铁通福建分公司
承办单位: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福建省通信学会、福建省互联网协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办公室内设征集组、专家评审组、布展组、画册组、综合协调组,分别负责图片摄影展的各项筹备工作。组委会将组织主办单位、行业内外知名摄影家、相关专家以及部分新闻媒体对参展作品进行公开评审。
三、作品内容、参展范围
参展作品突出时代主题,突出海西特色,突出行业特点,从不同侧面反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电信业的辉煌成就、巨大变化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等,同时适当展出一些其他题材的作品。
(一)通信类:以通信和信息化为主题、以纪实或艺术形式表现的历史图片和摄影作品。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关心指导通信和信息化发展;新中国成立前我省电信业发展足迹;通信发展、改革、服务、创新、管理及信息化建设成就;抗击自然灾害和重大活动通信保障;闽台通信交流与合作;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风采;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含企业文化建设、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等内容);通信和信息化建设为社会及人民生活带来的变化等题材。
另根据实际需要,公开向社会征集反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福建省电信业发展老照片,欢迎社会媒体的新闻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投送有关题材的图片和摄影作品。其入选作品单独参与评审,并向作者支付一定稿酬。
(二)艺术类:主要是全省电信业在职干部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拍摄的风光、自然、人文、纪实等作品。不向社会公开征集本类作品。
四、奖项、展览和出版摄影作品集
本次图片摄影展将对作品进行评比(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级地方政府领导视察指导电信业发展的作品不参与评奖、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图片摄影作品单独评奖)。获奖者、入选者获得参展证书、获奖证书及《福建电信业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图片摄影作品集》一册。设一等奖、二等奖、入选奖若干名,并发给奖金或奖品。
图片摄影展拟于2009年9月或10月在福州市举行。之后,将在厦门市巡回展出。
五、作品和图片的征集办法
组委会拟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各企业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对外公开发布“征稿启事”,在全省电信业公开征集历史图片和摄影作品。其中:
(一)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图片摄影作品由省公司归口收集、筛选,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原则上提交的照片不少于200张(中国铁通福建分公司除外),通信类与艺术类的比例为8:2。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广大摄影爱好者、离退休老同志踊跃投稿,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各市县分公司,认真组织做好符合选题的图片摄影作品的收集、选送工作,确保影展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二)邮电分营前各地市的图片摄影作品,由各设区市电信分公司归口收集、选送,请各地通信行业协会协助配合。
(三)涉及福建省邮电学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通信参建企业等相关单位由所涉及单位负责收集、筛选,并直接投至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
六、投稿细则
1.作品内容:要求作品内容真实,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传统、数码相机拍摄的黑白、彩色作品均可参加,并请附参展作品的电子文档(用TIFF格式的不小于30MB,用Pc机JPG格式大小约2MB)。
3.每幅参加投稿的作品必须注明投稿作品标签,并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投稿标签格式如下):
福建省电信业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图片摄影展投稿作品标签 | |||||
作品名称 | 类 别 | ||||
作者姓名 | 联系方式 | ||||
作者单位 | |||||
通信地址 | 邮 编 | ||||
拍摄时间 | 拍摄地点 | ||||
4.本次活动征集作品一律不退稿,如属孤本和特殊照片请在来稿中注明。
5.凡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使用时作者享有署名权。
6.投稿作品原则上应由作者本人提供,无法由作者本人提供的,应分别标明推荐人或推荐单位。作品涉及到名誉权、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或推荐人或推荐单位自负。
7.截稿日期:2 009年8月1 0日(以收到地邮戳日期为准);
投稿地址: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陈启熙(请在信封上标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图片摄影展” * * 类作品);
联系电话:0591—8 31 751 58、8 3327386传真:0591—8 3337982邮编:3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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