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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邮校防控〔202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31 //echo ;?> 来源:防控办点击:
各科、部、室:
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出现本土新冠疫情,疫情已外溢至多个省市。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进一步做好学校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人员排查和管理
关注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泗阳县、扬州市邗江区,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和陇川县,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和成都市青羊区、高新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大连市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配合属地做好健康管理工作。6月20日(含20日)后有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6月30日(含30日)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7月10日(含10日)以来有江苏省南京市,7月11日(含11日)以来有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7月14日(含14日)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7月17日(含17日)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7月17日(含17日)以来有湖南省张家界市,特别是7月22日在张家界观看过第一场(18:00-19:00)“魅力湘西”演出,7月18日(含18日)以来有四川省绵阳市,7月21日(含21日)以来有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7月23日(含23日)以来有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7月24日(含24日)以来有四川省泸州市,7月29日(含29日)以来有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旅居史的入闽师生员工应主动向学校、所在社区(村居)、住宿酒店报备相关情况,接受所在社区的健康监测和规定的核酸检测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封控区域的须落实相应医学观察措施)。
各科室要做好本科室人员情况排查,特别关注师生员工上述地点的旅居史和接触史,于8月2日前主动上报相关情况(具体上报流程见附件);同时,密切关注实时发布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切实做到“日报告,零报告”。
二、非必要不外出
即日起,原则上全校教职工、学生非必要不出省,不跨省域旅游、研学和参加线下培训、交流活动等。各科室要密切关注今年暑假期间有出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落实出省返榕健康管理,如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榕,一律按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隔离等防控措施。原则上全校师生在秋季学期开学前14天需返榕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不带病带隐患返回校园。
三、加强个人健康防护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与有呼吸道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接触;出入商场、超市、酒店旅馆等人员密集、环境密闭的场所,佩戴好口罩,并主动配合做好扫码、亮码和测量体温等。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
切实做好暑假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确需进校的,需经防控办同意,落实申请、登记、健康码核验、测温等工作程序。
五、积极接种疫苗
广大师生员工要增强免疫意识,主动参与,主动登记,主动接种。符合条件、尚未接种疫苗的教职员工,及时补缺补漏;全体学生(包括2021年新生)要积极主动到当地社区、医院做好12-17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各科室要做好自查,确保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接尽接”,建立校园免疫屏障。
各科室应于每周一将科室员工疫苗接种人数统计情况报告给办公室柯凤玲;各班主任应于每周一将班级学生疫苗接种人数统计情况报告给学生与保卫科侯炎辉。
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疫情防控信息上报流程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