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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学生校服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0 //echo ;?> 来源:总务科点击:
福建省邮电学校决定对2017年秋季新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承担本项目生产能力且具备相关资质的厂商(不受理代理商报名、投标)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2017-校服
二、招标内容:2017级学生校服,暂定夏装1800套+900件上衣、冬装1800套。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
3、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有专门的生产场所,具有完善的设计、生产、质量、价格控制体系,有专业的设计、生产、质检人员,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接受服装调换和零星定制。
4、投标人具有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生产供应中小学生校服的经验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5、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以全部货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服装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税金等。
9、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10、招标方在履行合同时,有权根据学生实际人数对本次招标采购服装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号码进行调换。
1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所有投标文件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2、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符合以下要求的投标样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样服包括:①春夏装1套:包括T恤衫、长裤;②秋冬装运动服1套:包括长袖衫(拉链式)、长裤。
(2)所提交的样服面料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所投样服的款式、工艺须按本校提供的样服制作。本校提供的样服不外借,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相机、量尺等工具。规格为160cm。样服的外包装须标示公司名称并加贴加盖投标人公章封条,样服上不得出现生产企业标识、厂标及投标人名称,开标时如有出现企业标识按无效处理。
(3)评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服由招标人留存供验收用,未中标人的样服在中标人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到货后,经福建省纤维检验所随机抽样按国家标准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合格后,凭正式发票结算,招标人在一个月内招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货物款项。
五、招标公示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6日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7日8:30-10:00到福建省邮电学校行政楼204室何老师处报名(凭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领取。
七、察看样服时间地点:2017年6月27日8:30-16:30福建省邮电学校教学楼208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597257
八、投标时间:投标文件与样服必须于2017年7月5日8:30-10:30时送达福建省邮电学校行政楼204室。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3597259
九、投标保证金:玖仟元人民币。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7月4日16:30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给福建省邮电学校财务科(备注:福建省邮电学校校服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福建省邮电学校、开户行:工行福州市仓山支行、帐号1402024109008921255),时间以银行业务日戳为准(节假日不顺延),联系人:林老师 程老师,联系电话:83597445。送投标文件时,现场提供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并有加盖银行业务日戳的转账回单复印件一份(不必密封),未交保证金的投标不予受理。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招标方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定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无发现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保修期三个月。
十、最高控制价:校服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80000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为废标。
十一、评标方法: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学校招标采购小组根据投标人的产品质量、报价、企业资质情况等择优选择评定中标候选人;若至投标截止期止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由公开招标现场转为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且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若投标人只有一家,采购方式现场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手段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第二会议室
十四、具体请见《招标文件》。对本次招标采购技术方面事宜有疑问者,请在学校上班时间与福建省邮电学校李老师联系(请采取信函或原件送达的书面形式)。
福建省邮电学校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