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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电学校2016年课桌椅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20 //echo ;?> 来源:总务科点击:
我校需要采购一批课桌椅(款式详见参考图片),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于2016年5月27日8:30—10:30时携带报名材料到福建省邮电学校(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李厝山60号)行政办公楼204室总务科报名并查看样品。联系人:何老师 0591-8359725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产品质量证明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5、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注:报名文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于2016年6月3日15:00 时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给福建省邮电学校财务科(备注:福建省邮电学校课桌椅采购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福建省邮电学校、开户行:工行福州市仓山支行、帐号1402024109008921255),时间以银行业务日戳为准(节假日不顺延),联系人:林老师 程老师,联系电话:83597445。送投标文件时,现场提供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并有加盖银行业务日戳的转账回单复印件一份,未交保证金的投标不予受理。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招标方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定协议之日起1周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后无息退还。
三、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时间说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报价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在2个内封套内,再同时密封在一个外封套中;在内层、外层封套口处均应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内层封套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并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外层封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样品需加贴加盖投标人公章封条。投标人于2016年6月3日8:00—11:00时将标书和样品送达福建省邮电学校(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李厝山60号)行政办公楼204室总务科,未按规定查看样品企业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至投标截止期止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由公开招标现场转为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采用最低价评标办法(最低价不作为中标保证),且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若投标人只有一家,采购方式现场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否则采用最低价评标办法(最低价不作为中标保证)。
四、评标方法:
学校招标采购小组根据投标人的产品质量、报价、企业资质情况等择优选择评定中标候选人。
五、货物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报价表
备注:1、课桌椅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77500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为废标。
2、投标报价,包含各个标的物的设计、制作、包装、运输、装卸、搬运、整理、卫生、税金等一切费用。(搬运到教学楼1—4层,每间教室50套)
3、供货要求:签订合同第二天算起,在30个日历天到货到并安装完毕,交付招标人。
4、按上表制作报价文件,需写清单价,项目合计金额、总合计报价。材料及制作要求如与招标文件不符需注明差异。
5、每项制作1个样品,供评标及验收用。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到货后,课桌椅经检验合格,按中标价凭正式发票结算,招标人在一个月内招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货物款项。
七、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手段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第三会议室。
福建省邮电学校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