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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电学校新学生公寓电缆采购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3-06-24 //echo ;?> 来源:总务科点击: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邮电学校新学生公寓电缆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福建省邮电学校内(仓山)
3.所需货物规格型号:南平太阳牌YJV22-4*185M2铜芯电缆;
4.所需货物数量:约370米, 按每米报价;
二、质量要求
1.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2.导体直流电阻和绝缘电阻应满足国家标准。
3.成品电缆经规定等级的电压试验不击穿。
4.投标人提供的电力电缆,必须持有本产品有效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和《电力电缆入网证》。
5.投标人提供的电力电缆线上必须有原厂电脑打印的厂名、厂牌、规格、型号、长度计量,且无损伤、无破裂,并对产品实行“三包”。
6.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卸车时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在运输和贮存时电缆盘不能平放。
7.电缆到项目工地后,规格应符合规定,并且排放整齐;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8.其它技术要求均参照国家标准、规范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产品出具省级及以上法定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
3. 提供与招标产品一致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四、投标报价
投标人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进行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投标报价以要求报总价和每米单价(附投标报价一览表)。评标以单价为准,结算以最后实际购买量×单价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货物和材料购置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税金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报名和投标一并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也是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无论是否中标概不退还。投标时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及同规格电缆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验证书或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供招标人查验(查验后退还原件),投标人应将上述各项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在信袋的上、下口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六、交货时间及质保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质保期为一年。
七、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后十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20%;设备到场一个月内经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80%。
八、投标时间
2013年7月1日8:00 -9: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评标方式
本次采购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定。设最高控制价,超过该控制价为废标。
十、投标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点:福建省邮电学校行政楼204室。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李厝山60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3597259
福建省邮电学校
2013年 6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