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校信息 > 校务公开校务公开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邮电学校校内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标准的函
发布时间:2012-08-10 //echo ;?> 来源:http://www.fjjg.gov.cn/fjwjj/jgfw/qsjgzc/webinfo/2012/07/134点击:
闽价服〔2012〕268号 | ||||||||||||||||||||||||||||||
日期: 2012-07-27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索引号: FJ00206-2600-2012-21702 | ||||||||||||||||||||||||||||||
福建省邮电学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1〕483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和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研究,同意核定你校校内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运动场地及收费标准:
二、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收费标准,你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三、你校应当及时到我局申办经营服务性收费证,依法做好明码标价及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开放时间和12358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上述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从2012年7月16日起试行至2013年7月15日止,期满后视情况核定。你校应当在试行期满前两个月将执行该收费标准的有关情况及建议等材料上报我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