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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第三个安全教育周预防违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0-03-31 //echo 张仁美;?> 来源:学生科、团委点击:
为更好地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与安全知识,进一步促进广大学生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月31日下午,在第15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3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来临之际,我校特邀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兼副检察长林祥辉、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副科长郑君麟、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技术干部黎艇莅临我校宣讲法制。林祥辉副检察长、郑君麟副科长在礼堂为我校学生作预防违法专题讲座。讲座分设08、09级两场,全校学生及班主任近2000人分别参加,我校刘苏军副校长应邀在主席台上就座。讲座由学生科容月玲科长主持。
讲座首先由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兼副检察长林祥辉开始,他先从2004年4月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人事件说起,希望同学们遵纪守法,做合格的公民。
随后,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副科长郑君麟作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报告。他结合实际,以案释法。他向同学们讲述自己亲手经办的典型案例,列举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因不懂法、一时冲动而导致的惨痛悲剧,如仓山区一位未满16周岁的女生遭到暴力侮辱而遇害的事件,沙县一位15岁男孩为寻救刺激抢出租车司机,2007年农林大学附中初三的同学抢劫是为了让别人称他老大等等故事,警告同学们“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并向同学们详细解释了行为犯、结果犯、危险犯等法律专业术语。
最后郑君麟副科长建议同学做好防范:1、珍惜学习机会,遵守校规校纪;2、提高甄别能力,自觉抵制诱惑;3、谨慎交友;4、不要盲目攀比,不要炫富;5、增强防范意识,不做违法之事,也要注意不做犯罪侵害的对象;6、掌握安全自救的本领。
通过这次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使广大同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掌握了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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