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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电学校选聘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2 //echo ;?> 来源:总务科点击: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拟对选聘四个食堂和两个小吃部经营管理负责人进行公开征集报名。请有意参加的福建省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或自然人【年龄男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持相关证件、材料于2016年6月29日8:30—10:30时到福建省邮电学校总务科(行政楼203室)报名,逾期不候。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3597259或18059033011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报名:提供经营餐饮业资质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日后食堂经营管理现场负责人)身份证、有效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体经营者报名:提供原经营餐饮的营业执照,经营者有效健康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自然人报名:报名人有效健康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备注:营业执照、身份证、健康证原件提供验证后可带回。
2、提供近三年经营我省大中专等院校食堂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选聘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报名表一份
4、报名人对自己意向经营管理的食堂管理方案(所提供的方案需用A4纸打印;方案优略作为入选资格的条件之一,方案差的不予以考虑资格入围)。
5、报名须知:
(1)经营管理场所位置:第一食堂在食堂楼一层南面所划分位置(原第一食堂位置)、第二食堂在食堂楼二层所划分位置(原第二食堂位置)、第三食堂在食堂楼负一层所划分位置(原第三食堂位置)、第四食堂在食堂楼一层南面所划分位置(原培训中心食堂位置)、第一小吃部在食堂楼一层中间所划分位置(原第一小吃部位置)、第二小吃部在食堂楼一层北面所划分位置(原第二小吃部位置)。
(2)报名人应将报名文件密封在1个信封内,封口处均应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报名人公章及法定代表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若报名人是个体经营者或自然人,则由个体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外层封套上应写明意向经营管理的食堂类别名称(指哪个食堂或哪个小吃部)、报名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3)每位报名人只能选择报名参加四个食堂和两个小吃部中的其中一个经营管理权选聘,不能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4)报名人需书面填写学校统一给定的报名表(自行下载),写清参加哪个食堂或小吃部的经营管理权选聘,并申明承诺同意服从校方各食堂或小吃部经营管理权的调剂;否则,报名无效。
(5)报名人必须是日后食堂的经营管理负责人,且每周五个工作日时间内必须亲自在食堂进行管理;否则,视为转包。
(6)经营范围由学校统筹安排。
附件:选聘食堂承包经营管理负责人报名表一份
福建省邮电学校
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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