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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的部署和要求
发布时间:2008-01-11 //echo ;?> 来源:点击:
- 教育部对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可以从工作层面与教学层面两个角度加以梳理。其中,工作层面所提出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是与国家的防控艾滋病部署和要求相一致的,而教学层面的要求,则是教育部结合我国学校教育的特点制定并实施的。
(1)工作层面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的意见》
在国务院颁布《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后,教育部随即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意见》,其中含有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成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的指导性文件。规定: “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大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等教学形式向学生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初中阶段应在教学计划中安排不少于两次以上的专题讲座、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安排至少一次以上的专题讲座或专题活动,对学生进行有关艾滋病预防的健康教育;普通高等学校应开设专题讲座或利用健康教育课(包括必修课或选修课)对学生进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 “要充分运用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样的预防艾滋病课外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同伴教育、主题班会、绘画、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板报、广播、录像片、宣传图片及多媒体技术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利用每年的艾滋病宣传日,采取上述形式集中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活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在新生入学体检时向每一位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或阅览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科普读物供学生阅读。”
2)《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教育部结合学校教育的特点,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不但规定“要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开设相应的课程或讲座(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中等职业学校4-6课时,大学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而且给出了许多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普通高中必须要结合新生体检和入学教育向每一位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
到2005年,发放率应达到100%”,“各类大、中学校图书馆或阅览室应根据师生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无偿献血等相关知识的科普读物,供师生开架阅读或借阅。到2005年,学校相关科普读物的配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08年,达到100%”,“各类大、中学校校园宣传栏中应设有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园地,并做到内容定期更新。到2005年,宣传园地的设置率应达到70%以上;到2008年,达到80%以上”,“建有校园网络的大、中学校应在校园网中设置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栏目。到2005年,宣传栏目的设置率达到70%以上;到2008年,达到80%以上,还要利用校园广播、闭路电视等不定期地宣传预防艾滋病科普知识”,“重视和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提高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效果。2005年底前对大、中学校承担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的师资和校医进行一次轮训。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开展以知识传播与技能培养相结合的教学研究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还应注意几个结合,以发挥整体教育效应:与现有的其他专项教育相结合,课堂内教学与课堂外教学活动结合,与社区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此外,为了能够保证工作落到实处,《通知》还规定了对学校该项工作进行“检查重点为:落实课时、师资培训、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科普图书配备、设置宣传园地以及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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